——从山东德州大乾公司重整中探讨治理人如何忠实勤勉履职本刊记者/郭涛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履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赋予破产法式中破产治理人以治理和处分破产产业的权力,也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和停止破产治理人违法犯罪、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成为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因为破产治理人有较大裁量权,所以在实际中破产企业针对“破人”的指定与行为常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和问题。
譬如,指定治理人的正当执法法式是什么?治理人是否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有没有详细的羁系尺度?治理人违反忠实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的,如不能依法负担民事责任,如那边置?等等。克日,记者到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采访,就该县三家企业破产重整中遇到的系列问题举行梳理,并邀请专家对此举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解答破产企业在现实中所遇到的疑难。 疑问一:法院直接指定治理人,法式是否正当正当?山东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被法院裁定的重整企业。2017年12月22日,庆云县法院出具(2017)鲁1423破4号决议书,指定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华信”)担任大乾公司治理人。
在企业重整自救事情中,大乾公司股东觉察治理人存在涉嫌不作为、渎职的情况,质疑庆云县法院对治理人指定法式存在问题。据记者观察相识,山东华信并非当地治理人,接受庆云县法院指定,同时作为中澳团体、水云间公司、大乾公司等三家公司的治理人,被指涉嫌法式违法、利益输送。
“破事”一般“油水厚”,为制止治理人从中“揩油”,破产法制定了一系列划定。凭据划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法院一般应从当地治理人名册中指定,一般应当接纳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然指定,以制止发生利益输送的情形。法条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划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治理人。第二十二条:治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治理人的划定》第十五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治理人,一般应从当地治理人名册中指定;第十六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治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治理人;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根据治理人名册所列名单接纳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然指定治理人。专家提出,法式违法一定影响实体处置惩罚的公正。如情况属实,如此指定治理人,很难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很难维护破产企业的权益,法院羁系也会形同虚设。专家建议,债权人、债务人可对法院指定治理人历程中的法式违法行为提出异议,破产企业要接纳自我掩护措施。
疑问二:治理人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债务人如何维护正当权益?“企业进入破产重整法式,我们成了弱势群体,公章、账目、流动资金交给了治理人,公司员工及处置权也交给了治理人,我们是实实在在的砧板上的鱼肉,讲话不能,行动不能,只能任由治理人宰割。”大乾公司股东反映,治理人存在履职不力、挪用资金、变相增债务、低价处置惩罚资产等严重问题。
山东华信于2018年2月初召开第一次债权人集会。大乾公司股东反映,第一次债权人集会召开后,他们多次申请治理人尽快核对债权,但治理人直到2018年8月1日才正式出具《关于债务人确认债权的通知》,见告开端审定的债权人名单与债权数额。凭据破产法例定,企业重整期限是6个月,可延期3个月。
即治理人应在6个月之内完成债权核算、确定债权清偿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出具重整计划草案。大乾公司股东反映,山东华信不仅没在6个月之内出具重整计划草案,连债权核算都没完成,第8个月才第一次出具债权核算确定书,离9个月期限仅剩一个月。
据记者相识,停止2018年11月5日,治理人仍未完成债权核算。大乾公司股东反映,治理人在期限上的延误,无形中增加了破产企业的债务。
停止发稿,记者获得最新的一组数据:债权人共申报债权数额为501,203,032.16元,2018年9月28日治理人的复核效果为234,074,476.61元。2018年10月债务人起诉至法院的债权数额为17,415,817.76元,债务人认为并申请法院确认的债权数额为122,998,966.75元。
尚有一笔82,324,115.01元的债权,债务人有异议,认为债权不存在,系债权人涉嫌通过犯罪行为所得,德州市公安局已受理此案,现在正在侦办。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庆云县财富中心项目,是集商业、住宅、办公为一体的都会综合体,是德州市现在最高的修建,面积13万平方米,市场评估价值7亿元。
现在确认的债权与有争议的债权加在一起仅2亿多元,资产显着大于欠债。大乾公司法定代表人称,治理人还将大量时间用于加入企业对外谋划和工程施工,对原已完工的工程举行拆除、重做,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与款项,最终导致财富中心项目停工、停售的严重结果。法条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划定:治理人推行下列职责:(一)接受债务人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观察债务人产业状况,制作产业状况陈诉;(三)决议债务人的内部治理事务;(四)决议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须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集会召开之前,决议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治理和处分债务人的产业;(七)代表债务人到场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执法法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集会;(九)人民法院认为治理人应当推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治理人的职责尚有划定的,适用其划定。
专家认为,凭据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四款划定,治理人在重整法式中作出的变换设计、更换电梯、重做消防、防水工程等决议行为,已涉嫌超出了公司内部事务的规模,组成越权。“2018年6月中旬治理人全面接手财富中心项目,2018年7月项目基本全面停工,到2018年10月仅4个月时间,治理人就将1600多万元花完。
而我们却无权知晓资金使用明细。”大乾公司股东反映,公司有160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大乾公司之前交接给治理人400万元,后治理人从县财政资金平台乞贷500万元,又从债权人王胜优点集资670余万元,计1600多万元资金,2018年10月10日第三次债权人集会时,治理人称这些钱都已用完。
专家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划定,大乾公司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清治理人对1600万元资金是否存在挪用、侵占、贪污的情形,如属实,可追究其刑事责任。疑问三:治理人行为严重不妥,债务人有无权力变换治理人?庆云财富中心项目系大乾公司唯一的也是最为重要的资产,对财富中心项目如何治理,如何销售、变价,直接关系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据相识,2018年7月,大乾公司原治理团队被强制退场,财富中心项目由治理人接受。9月6日,山东华信宣布辞退大乾公司全体员工,导致员工围堵财富中心办公场所,治理人告诉员工要解决问题去山东省政府、德州市政府、庆云县各级部门上访,当天庆云县信访办再次接待了数十起上访。大乾公司股东称,治理人清退原销售团队、聘请新销售团队、重新开始销售、重新制定销售方案,擅自对大乾公司重要资产(财富中心房地产项目)举行治理、处分、变价,没召开债权人集会,没依法取得债权人集会的决议,严重损害债权人正当权益。
凭据破产法例定,以上事项是需要召开债权人集会举行决议的事项。治理人的行为一旦逾越执法授予的职权,很难制止以高额销售成本、低价处置财富中心项目资产行为的发生。据记者观察,治理人在大乾公司房地产项目宣传单上标注了“政府重整羁系,3700/㎡起,2019年3月交房”“政府重整羁系、即将售罄,紧迫加催,10-390㎡绝版旺铺,立返2年12%租金”等内容。
大乾公司股东称,治理人制定的衡宇销售价钱每平米3700元起,显着低于庆云县房地产的平均价钱。执法专业人士称,“政府重整羁系”的表述是错误的,庆云县法院裁定大乾公司举行重整,系在法院主导下,治理人实施的行为,并非由政府出头监视的行为。如此宣传是宣扬庆云县政府干预司法、逾越权限,将给庆云县政府带来后患。法条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治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集会认为治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治理人的划定》第三十三条:社会中介机构治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凭据债权人集会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径行决议更换治理人,其中第四款划定是这样表述的:推行职务时,因居心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专家认为,大乾公司身为债务人,执法未授予申请更换治理人的权力。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划定,只有债权人才权有向法院提出更换治理人申请,法院在收到债权人申请之后必须举行审查,再决议是否更换治理人。执法未授予债务人或债务人股东申请更换治理人的权利。即大乾公司依法无权向法院申请变换治理人。凭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治理人的划定》第三十三条划定,大乾公司治理人在推行职务时,即便因居心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大乾公司也无权申请变换治理人。
专家指出,执法立法时应是偏重了掩护债权人的利益,重心做了倾斜,忽视了债务人的权益,近几年也有众多“被破产”企业上访,虚加债务、变相增加债务、低价处置资产,均是侵害债务人的常见违法行为,相信司法实践会推动这方面立法的革新,债务人权益理应受到掩护,这也最能体现司法的公正性。专家强调,在当前制度情况下,治理人存在不妥行为,法院应当特别注意增强监视和羁系,关键是要在破产法式中发挥主导作用,以免泛起被动,影响稳定大局。专家称,我国立法尚无专门针对破产治理人刑事责任的划定,但并不是说刑事处罚不适用破产治理人,破产治理人涉嫌受贿、侵占企业产业的行为,可适用相关刑法例定处置惩罚。
固然,我国刑法缺乏针对破产治理人刑事犯罪的专门划定,确实也带来对于破产治理人犯罪攻击不力的问题,这样既倒霉于破产法式有序举行,也倒霉于掩护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刑法中增加破产治理人犯罪的执法条文,明确划定刑种和法定刑,真正实现破产治理人的权责统一,才气使破产治理人制度根据立法者所设计的那样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地举行。请继续关注本刊“破产法实践”系列报道之二《重整乐成与破产清算:治理人“善”“恶”一念之间》。
(本文刊于《人民法治》2018年1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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