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之知识产权团体出品 / 文 行之知妹原作者:行之律所周硕最近,网络突然爆火的理塘县旅游大使丁真,因其一脸单纯朴素的笑容,获得了网友极大关注。爆红后,很多多少网友又担忧丁真肖像权、商标权被“坑”,借此时机,行之状师事务所为大家好好梳理一下著作权与肖像权以及与肖像举行注册商标申请的相关权益的冲突。就丁真爆红这件事而言,可以发现运气很重要。因为最开始如果不是疫情,胡波不会来甘孜旅游,如果胡波拍到了弟弟,也不太会注意到丁真,如果拍到的丁真是没有剪头发的样子,也就不会有后续。
丁真之所以在头一天剪了头发,是因为被火燎了。所以这把火烧得好,直接就火起来了。图源网络 随后丁真与理塘县国资委下属的一家国有公司理塘仓央嘉措微型博物馆举行签约,成为理塘县的旅游大使,为当地旅游孝敬气力。
为家乡拍摄的宣传片《丁真的世界》。用藏语接受央视采访,还表现:我不知道怎么红的,可是很兴奋出了名,很兴奋可以做许多关于家乡的宣传事情。人红是非多,虽然丁真本人是随意,挺好,都行。可是“好事”网友却操碎了心。
要么不是翻丁真黑料;要么费心丁真被卖了(签订了3500元每个月的条约,还附带授权肖像等权益),感受很是不值;亦或者又有人针对丁真举行商标抢注,且其签约公司已经着手对丁真的头像举行商标注册;还讨论其摄影师公然肖像侵权的问题。林林总总,感受就很挠头。
图源网络深耕知识产权专业化执法服务10余年的行之状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依法维权,今天和就大家从执法的角度,梳理一下著作权与肖像权以及与肖像举行注册商标申请的相关权益的冲突。一、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一)此类冲突第一种就是存在于委托创作的作品中。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一般发生在摄影、塑像、画像等运动中。
其中最多的就是摄影作品,因为摄影师作为摄影作品的作者,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而该作品又涉及到被拍摄者的肖像,在使用历程一定会导致对被拍摄者肖像的使用、流传等。而且如果被拍摄者想自己使用该照片,也存在侵犯摄影师著作权的问题。
解决这个冲突,有几种解决方式外洋法则存在几种方式:(1)执法明确划定,该类委托作品统统根据雇佣作品看待,著作权过属于雇主。(2)执法划定与肖像有关的作品的载体发生转移的,其著作权也随之转移,此种情况下,不管是照片、美术作品、雕塑作品,只要与肖像有关的,只要这个作品的载体被委托人(即肖像权人)取得,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及涉及的肖像权就归一统一,不会发生冲突。
(3)立法认可作品的作者固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除非与委托人有条约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此种越发偏向于著作权掩护而忽视肖像权的权益。第四个是执法划定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而且委托人的肖像权通过民法等其它执法予以明确掩护,此种方法就比力繁琐,且存在作品流传只用历程中需要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双重许可的问题。我王法律接纳的类似第三种立法则,在著作权法中划定了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依据双方条约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著作权归属于作品的作者即受托人。
另外又在民法总则中第一百一十条划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康健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将自然人的肖像权作为人身权益特别列明。此种情况下,虽然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证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来掩护自身的权益,但当初立法究竟太过早远,民众执法意识淡薄,实践发生许多摄影楼与委托人的争议纠纷,1997年其时的版权局公布了《关于对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回复》,对问题举行了细化。
之后随着执法法例迭代,虽然划定也日趋繁复,但这也是因为经济生活自己的多样与庞大,执法理应越发适应多变且多样的经济生活。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当在有权利掩护意识的同时,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明白执法划定,作出最好的一种经济摆设。而且民法最为强调意思自治,就算在制定特殊权益时,也尽可能尊重这个原则,所以在举行条约制定时,我们就可对重要事项举行专门约定,以保障自身的正当权益。
所以不管丁真与摄影师的“委托”,还是与当地旅游公司的条约、肖像授权,确实应当慎重思量,网友们的这份费心倒是也算是有原理。图源网络 (二)此类冲突的第二种体现在以他人为原型举行的创作肖像作品此类作品常见于以模特为原型举行的创作,此类创作特点如下:一般创作者需要向模特支付用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创作者,而且创作出的作品原件也一般归属于创作者。固然该类作品因涉及的模特的肖像权,所以一般执法都划定,创作者要想使用作品举行营利性使用,必须获得肖像权人(模特)的许可。
丁真作为肖像权人,不管是摄影作品、宣传片、还是网友的二次创作的作品举行使用历程中,依照民法通则的划定,都应当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若举行未经许可的使用,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使用、赔罪致歉,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在这里又要提到另外一个网红,浑元形意太极拳的掌门人马保国老师,因为其经典语录爆红网络,尤其是在B站弹幕视频网站的恶搞视频,网友公布众多二次创作的作品。险些所有作品都涉及到马老师的肖像,依据前述其也有权举行肖像维权,还可以以诋毁名誉等起诉。
可是他并没有举行状师函警告,这也可能是他举行商业运营的一种计谋。只不外被人民日报点名品评后,众多网站对该类作品举行了越发审慎的羁系。图源网络二、以肖像申请的注册商标其商标权与肖像权冲突我们注意到在媒体报道中,因为涉及“丁真”商标被抢注的事宜,丁真签约的旅游公司回应称,正在努力准备,将丁真的头像肖像举行注册商标申请。
现在以肖像作为商标比力少见,着名的有陶碧华老干妈、王守义十三香、王致和臭豆腐,肯德基爷爷等,这些都是肖像商标。如果以他人肖像举行商标注册,很容易发生纠纷,好比较为着名的李小龙眷属起诉真功夫案件等。另一方面肖像商标的商标权利人与肖像权人纷歧致的情况下,其举行商标注册或自行使用一般在商标申请阶段就管理了相关的授权手续,不易发生冲突。但其如果将注册的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就会遇到被许可人是否还需要获得肖像权人许可的问题。
该问题现在也并没有明确的执法划定,依据一般明白,被许可人作为新的使用人,未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不应展示或使用包罗其肖像的任何标识,商标权与肖像权都应获得执法掩护,所以我们认为新的使用人应当获得肖像权人的新的许可。此外还存在,以他人肖像权为基础创作出的作品举行申请的注册商标,可能涉及到商标权人、著作权人、肖像权人都纷歧致的情况。
此类情况据前述,可以理出对应的冲突解决机制,在此不再赘述。关注【行之知识产权团体】,让知识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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